姓名文化的历史演变——周代姓名文化
《礼记·曲礼上》:“男子二十冠而字,冠而字之,敬其名也。女子许嫁,笄而字。”说的是男子长到 20 岁,即要举行表示成人的冠礼 ,到时候会有父兄的朋友为孩子取字。女子则在 15岁举行笄礼,笄读作jī,意思是束发用的簪子,也就是说给你梳头扎簪子代表你成人了,在这个时候给你取字,也就是传统意义的大名。
周代女子的“名”与“字”极少留传下来,一股多以姓称 如孟婆女、燕。周代以后,人们大体上仍然遵守着“幼名、冠字”的规矩。自此,中国人的人名符号形式变得复杂化了:既有名,又有字;自称用名,称人以字。如孔丘,字体尼;孟轲,字子奥;颜回,字子湖;屈平,字原。字的出现与称人以字,这是周代礼制对人名制度的重大影响。
更名否决
从古史所记资料考察,周代礼仪有“更名否决”之制,即名、字一经取定,就不得再作更改。
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君子已孤不更名。” 周代有名有字,不仅由父亲所命定的“名”不得更改,就连由父亲朋友所取的“字”也不得更改。
为什么“字”也不能改呢?如若改字,不仅影响于名,也是对先父朋友的轻贱。
周代礼仪在当时主要影响、作用于中原诸国,而对于楚、吴这两个比较蛮荒的国家来说,由于受周礼影响不深,有着自己部族的文化习俗,所以他们不太理会“更名否决”这一套,我行我素,名字照改不误。如《左传·昭公十三年》 记载,楚平王弃疾,即位后名“熊居”。楚平王庶子公子围杀掉兄之子糜后,夺得君位,即改名为“虔”。又如楚昭王原名“王”,取得君位后,改名为“”。吴国公子光在杀掉吴王僚,获得君位后,即改名为“阖间”。吴王乘又叫“寿梦”,也是自改之名。
名寓褒贬
名寓褒贬是周代人名制度的又一重要待色,也是深受周礼,影响所致。公羊家认为《春秋经》中的人名都寄寓有贬的意义,而日贬还分为若干等级。这也就是说从周朝开始区分好名字与坏名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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